驻保加利亚使馆提醒拟来保人员及时关注保部分加入申根协议后政策变化

2024-03-31 21:33

根据2023年12月30日欧盟理事会第2024/210号《关于在保加利亚共和国和罗马尼亚共和国全面适用申根法律规定》决议,自2024年3月31日起,保加利亚成为申根区的一部分,但初期仅取消对空中和海上边界的人员检查。近期,保外交部公布最新签证政策,主要如下:

一、自2024年3月31日起,保将颁发在整个申根地区有效的统一申根签证。保在2024年3月31日之后签发的统一申根签证将允许其持有者根据申根规则在整个申根地区旅行(一般为每180天内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无需在内部陆地边境接受检查。停留时间自进入申根领土当日开始计算,包括进入保加利亚。

二、根据欧盟理事会第2024/210号决议第2条及序言第8条中的进一步解释,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签发的国家短期停留签证在其有效期内仍然有效,但上述签证持有者只能前往保、罗和塞浦路斯,不能前往其他申根成员国。上述签证持有者如希前往其他申根成员国,须申请申根签证。

三、根据欧盟理事会第2024/210号决议第2条,保加利亚签发的居留许可和长期停留签证将在2024年3月31日之后继续有效,直至有效期结束。

保签发的2024年3月31日后仍然有效的长期停留签证持有者,可以根据申根规则在申根区内自由旅行(一般为每180天内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无需在内部陆地边境接受检查。

持有保根据第1030/2002号理事会条例(经第380/2008号理事会条例修订)以统一格式签发的在2024年3月31日后仍然有效的居留许可,或持有保根据《申根边境法》第39条以及《边防人员实用指南》附件22规定的经委员会认证过的任何其他在2024年3月31日后仍然有效的居留许可,将有权根据申根规则(一般为每180天内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在其他申根国免签短期停留,停留期限不得超出上述居留许可有效期,且须在内部陆地边境接受检查。

四、罗马尼亚政府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签发的国家短期停留签证和国家长期停留签证及居留许可在到期日之前用于中转和停留时,效力等同保加利亚国家签证。

2024年3月31日后向保申请申根签证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及时关注保驻华使馆和保外交部网站,有关网址如下:

https://mfa.bg/en/services-travel/consular-services/travel-bulgaria/visa-bulgaria

https://www.mfa.bg/zh/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