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馆实行中国公民领事业务申请“只跑一次”制度的通知

2018-06-25 20:06

  为进一步提高我馆领事工作对外服务水平,提升窗口服务质量,自2018年6月25日起将实行中国公民领事业务申请“只跑一次”制度。

  中国公民前来办理护照、旅行证、公认等业务,在申请人本人到场(未成年申请人需父母双方陪同)并提交护照、居留卡及与办理业务相关的主要材料后,如其他材料不齐全,领事部门将实行先受理申请、后补交材料(复杂公证类申请除外)的做法,并提供给申请人“一次性书面告知”所需补充材料清单。申请人可通过邮寄、传真、电邮、取件时补交、他人代交等方式补充材料,取件时可委托他人代取,做到让申请人“只跑一次”。

  我馆强烈建议申请人提前浏览使馆网站“领事服务”栏目,根据办证须知准备好相关材料。申请人如有疑问,或需办理复杂公证类申请,可提前将材料发送至领事部门邮箱,工作人员将及时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