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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证须知

2023-11-16 00:58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为居住在保加利亚的中国公民(居住是指已在保加利亚连续停留达180 天,或已获得保加利亚永久、长期居留身份证件,或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的情形)。中资企业或机构申办公证,应当由其中国籍法定代表人申请。其他机构申办公证,应当由其中国籍负责人申请。临时来保加利亚的中国公民申办公证,仅限在保加利亚境内办理结婚、居留或处理死亡案件等紧急事项。

    二、公证当事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代理。 

  申请材料  

  一、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申请表》。

二、公证当事人有效中国护照(或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即代理人)代理的,还须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公证当事人在保加利亚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根据具体公证类型提交其他相应材料(详见下表)。

公证类型

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委托书公证

1、委托书文本。

2、与委托书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如存折、股票开户凭证、银行贷款合同、户口本、身份证等)。

3、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还应提交结婚证等相关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1、当事人须亲自到馆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上签字。

2、委托书的内容应当真实、完备。

3、夫妻共有财产的,双方应共同办理;其中一方不能到场的,应有其本人签署的书面意见书。

寄养委托书公证

1、委托书文本。

2、被寄养人的身份证件。

3、委托寄养人与被寄养人关系证明(如亲属关系证明或被寄养人出生证明等)。

1、寄养委托须由被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提出,同时到场并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

2、父母至少一方为中国籍。

诉讼委托书公证

1、委托书文本。

2、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

3、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离婚诉讼需提供结婚证等。

1、申请人申办离婚诉讼委托书公证的,受托人不得为离婚当事人另一方。

2、在国内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不可委托他人代理。

声明书公证

1、声明书文本。

2、与声明书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

3、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的,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所放弃房产或财产证明。

1、当事人须亲自到馆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字。

2、声明书公证只证明声明人意思表示行为的真实,其法律责任由声明人自负。

无配偶声明书公证

1、声明书文本。

2、离异须提交离婚证、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一审判决还须附生效证明书);丧偶须提交与原配偶的结婚证、原配偶死亡证明。

1、当事人须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字。

2、无配偶声明书公证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

3、未婚人士如处理房产、办理户口等事项需申办无配偶声明书公证,应在声明书中说明此证明仅限用于在国内办理相关事宜;

4、有特殊情形的,应根据使馆要求办理。

指纹公证


当事人应亲自到场办理,在领事官员面前捺指印并签名。

居留公证
有效中国护照和保加利亚居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居留公证主要用于到中国国内办理华侨身份认定、落户等。  

    五、使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一、请申请人携带相关申请材料于使馆对外办公时间(每周二、周四9:30-12:00)直接到馆办理。

    二、申请人可按取证单上标注的日期前往我馆领事大厅领取办妥的公证书。如需选择邮递服务,请在申请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填写邮寄委托书。

    三、如申请人或代办人超过 1 年仍未前来领取已办妥的证件,本馆将进行相应处置。申请人须承担有关证件和申请材料被销毁引起的一切后果。

注意事项

一、文书内容须符合法律规定,可按文书使用机构要求准备好委托书或声明书等文本。文书内容应真实、明确、具体,不得涂改,请勿事先签名或填写日期。请仔细检查文书内容,避免遗漏或错误。

二、公证事项如涉及申请人重大利益关系,申请人应按领事官员要求进行谈话,如实告知并签署《公证接谈笔录》。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充分、虚构事实或提供虚假文书申办公证的,不按规定支付公证费用等情形的,有关公证申请不予受理。

四、中国国内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出生证、结婚证等,如有需要应在国内办理公证,驻外使领馆不为中国国内出具的上述证书办理公证。

    五、出生、死亡、无违法犯罪记录等事实发生在中国的,应向国内公证机关申办;事实发生在保加利亚的,应向保加利亚政府部门申办证明,需拿回中国使用的,须在保加利亚政府部门办理附加证明书。

    六、对使馆不能办理的公证种类,当事人一般可在保加利亚当地办理公证,然后在保加利亚政府部门办理附加证明书;需在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如当事人身在国外、不便回国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到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如国内公证机构要求,当事人可在使馆办理委托国内亲友代为办理有关事项的委托书公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