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事务处自2021年12月28日起实施电子入境许可和电子签证。如您有相关办理需求,可直接登录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办理。
入境处办理链接为:https://www.immd.gov.hk/hks/e-visa.html
一、前往香港短期访问、旅游观光的保加利亚公民,免办签证,可在港停留90天。
二、第三国公民前往香港是否需要签证,请查阅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visas/visit-transit/visit-visa-entry-permit.html)信息。
三、拟在港停留超过90天,或赴港受雇就业、定居、进行演出、举办展览、赴港就读、接受职业培训、接受工业、商业训练的保加利亚公民,需提前申请赴港签证。
四、香港签证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也可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申请。采用何种方式由申请人自定。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方式(https://www.immd.gov.hk/hks/contactus/index.html)。
五、驻外使领馆办理香港签证要求
(一)办理流程:每周二、周四9:30-12:00可直接来馆递交材料,通过使馆转送申请。
(二)材料要求:
1、护照:有效期应超过持有人预计在港逗留时间1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2、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香港签证申请表;
3、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4、其他材料:请查阅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s://www.immd.gov.hk/hks/online-services/index.html#visasentrypermits)要求。
(三)办证时限
1、使领馆可自行审发的签证:
普通件:5个工作日,28欧元。
加急件:2-3个工作日,每件加收22欧元。
2、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的申请,一般需时1个月或更长,除签证费外,递交申请时还需缴纳19欧元联系费。
(四)支付方式:
1、自行联系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提交的申请,需按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要求的方式缴纳签证费用。
2、向使馆递交的申请,申请人需去使馆指定的银行付款,有关付款信息如下:
Bank Name: First Investment Bank
Account Nam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BAN: BG92FINV91501017834020
BIC: FINVBGSF
请注意:申请人在银行付款后应保留好银行出具的缴费凭证,缴费凭证上应写明取证单号码。